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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备勤制度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安全,保证检察机关内外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和我院工作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值班备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值班备勤的编排

  1、班子成员实行值勤周制度,按班子成员排名顺序值勤(检察长不参加轮值),因故不能值勤的顺延。值勤的班子成员为值勤长。

  2、日常值勤以部门为单位,由该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值勤顺序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机关党办。

  3、法定节假日(国庆节、春节)、特殊时期及特殊情况的值勤,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统一编排。

  4、司机值勤由办公室自行编排,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值勤由监所科自行编排,并将每周值勤表报政治部及监察科备案。

  5、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常设应急备勤人员。

  6.全体干警原则上应列为值勤人员。编排值勤时,日常值勤2人一班,节假日值勤4人一班。晚间值勤不得少于2人。

  7、值班备勤表制定后,部门有人事变动的,值勤部门内部调整,本轮值勤期限不变,情况特殊的,报检察长决定。

  二、关于值班备勤的职责和要求

  (一)职责

  1、值勤长职责

  ⑴值勤长负责考勤、卫生、值班、备勤、安全防卫及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⑵协助检察长做好中心工作。

  ⑶主持院召开周一的全体干警例会。

  ⑷参加我市召开的不易明确分工的会议。

  ⑸协助检察长、会同业务分管领导做好上级来人的接待工作。

  2、值勤员职责

  ⑴负责办公室内的安全工作。每晚11点关闭办公楼大门。关闭前要对各楼层办公室门窗是否关严、锁牢,电器是否关闭,电路、水管是否异常,办公楼是否有外来人员等情况检查一遍,夜间要对中心机房、交换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监控室、文印室等重点部位巡查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部门负责人或值勤长汇报,特殊情况报检察长处理。

  ⑵值勤员要配合好值勤长的工作,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公务、突发事件和异常动向在作适当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值勤长。

  ⑶值勤员要认真接听执勤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向相关人员传送;接到会议通知立即报值勤长安排人员参加。

  ⑷值勤员要指导、监督门卫搞好安全防范和院内秩序的管理。

  ⑸值勤员要做好值勤室警用器械的保管工作。

  ⑹驻所值勤人员职责由办公室、监所科另行制定,报政治部、监察科备案。如果出现值勤事故,由两部门值勤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3、常设应急备勤人员职责

  ⑴接紧急、重大或特殊案事件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⑵保持与本部门或全院干警联络畅通,保证能随时组织干警迅速出击,控制事态,解决问题,稳定局势。

  4、督察员职责

  ⑴监察科人员为值班备勤督察员。每周对执勤人员上岗及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值勤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值勤问题的检举、反映,并负责落实。

  ⑵对违规和未尽职责值勤人员及时作出处理,相应处罚交办公室和政治部办理;并将督查处理情况在每周一例会上通报。

  5、管理员职责

  ⑴监察科人员为值班备勤的主要管理员,办公室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当轮流值勤结束前,管理员将下轮值班备勤编排表印发给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⑵及时更换值勤公示栏内容(监察科负责)。

  ⑶添置、更换值勤物品,床单被罩每周至少更换两次(办公室负责)。

  ⑷凭编排表和值勤记录按时发放值勤就餐补助和通讯补助(办公室负责)。

  ⑸依照检察长、值勤长和监察科处理决定、意见或通知执行经济处罚(办公室负责)。

  (二)要求

  1、值勤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实行24小时值勤制,不得擅自缺岗、离岗。

  2、值勤长、值勤部门负责人和常设应急备勤人员必须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联络,快速反应。

  3、值勤室应经常保持卫生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值勤人员要爱护值勤室的公物。

  4、值勤人员不许在值勤室大声喧哗;不许在值勤室留宿非值勤人员;值勤期间不得进行与值勤无关的活动。

  5、节假日、特殊时期和特殊情况所有值勤人员(包括值勤长、值勤部门负责人和司机)必须驻院值勤。

  6、值勤人员每天7:30交班。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将值勤期间发生的事件及处理情况,尚未处理的事项和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尚未移交的信件、报刊等物件,值勤室配属物品,认真查对,在值勤记录本上逐项登记清楚,交接双方签字。发现上一班值勤期间有重大问题的,接班人员立即将情况报检察长、值勤长、监察科处理,并在值勤记录中记明。部门交接时,如逢双休日应提前告知接班人。

  三、关于值班备勤的领导

  1、值班备勤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院党组要结合我院的文明单位建设、综合检查工作和院务管理,定期研究值班备勤工作,检查总结完善补充;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值班备勤工作实行责任制。值勤长对当周值勤工作负总责,每天及时了解和解决值勤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事件;值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值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重大问题领导亲自处理。检察长经常检查值班备勤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值勤期间出现的重大、紧急、特殊案事件。检察长较长时间不在项城期间,由主持院务工作的副检察长代为检查、处理此项工作。

  四、关于值班备勤的奖励

  1、值班备勤期间因值勤人员失职造成公物损害、丢失的,值勤人员要照价赔偿;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值勤长、第一责任人及其他值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对在值勤室进行娱乐活动、留宿外来人员或擅自缺岗、离岗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值勤补助。

  3、对违反值班备勤制度,影响单位工作,损害单位对外形象的,取消当年评先、立功、晋级的资格;严重违规违纪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4、对于本年值勤工作能够履行职责,值勤日志填写认真的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