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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守初心 铸就利剑担使命
时间:2020-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鹏宇,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河南省项城市人,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1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入党。现任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张鹏宇同志政治可靠、业务精强,在工作中始终不忘初心、砥砺精进,用实际行动和成绩充分展现了青年党员检察官的拼搏精神和蓬勃朝气,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忠于职守、迎难而上、敢为人先的应有形象。

  一、忠于职守,依法办案质效高

  作为一名检察官,办好案件是最基本的要求。2011年4月被项城市人大任命检察员至今,共参办和主办职务犯罪自侦案件30余件、审查起诉和审查逮捕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发生,均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其中,所办理项城市某办事处原国土所所长张某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一案,张某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韩某某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一案,韩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查办理的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过严格审查和补充证据,改变公安定性,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上诉后被周口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2016年12月,该案例被《检察日报》头版、《河南法制报》报道;2017年8月,参与对甘肃省原省委书记王某某案件的办理工作。

  二、面对挑战,亮剑迈步勇向前

  张鹏宇同志知道,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并挑战自我,才能突破自我。面对工作中的挑战,敢于亮剑,用实际行动证明项城检察力量,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新成绩。

  2009年9月参加司法考试并一次性通过,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书A证;2010年10月参加河南省检察机关第四次主诉检察官统一资格考试并通过,取得了“全省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统一资格”;2011年4月被项城市人大任命为检察员,成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检察官。经过几年办案实践的锤炼后,2015年5月,参加周口市检察机关送法进农村启动仪式法制宣讲;2015年12月,参加项城市《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获得一等奖;2016年4月,代表项城市院参加周口市检察机关全员阅读分享会取得优异成绩;2016年6月,被抽调代表周口市检察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纪检纪知识竞赛,经过两个月的封闭学习和全省21支代表队初赛、决赛的激烈角逐,获得仅次于省检察院的全省第二名的周口检察历史最好成绩,被周口市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周口市院党组专门召开庆功会,时任检察长亲自为队员颁奖,这种庆功方式是周口检察历史上的第一次!2016年9月,代表项城市检察院参加项城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获得一等奖;2016年11月,进入周口市院先进事迹报告团并在全市各市县巡回主持、宣讲;2016年12月,被周口市院党组嘉奖一次2017年5月、12月,分别获得项城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8年12月,再次被周口市院抽调代表周口市检察院参与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张鹏宇同志与其他队员一起封闭学习十天,经过初赛、决赛,最终取得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该成绩再次创造了周口市院参加全省比赛的历史!被周口市院党组记三等功一次。周口市院党组再次专门召开庆功会,时任检察长亲自为队员颁奖!这种高规格的礼遇激励着全体周口检察干警不懈努力、敢于争先、用实力改变周口检察落后形象!2020年6月,张鹏宇同志再次接受院领导的指派,参加五年以来第一次举办的周口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检察同仁都知道,公诉人比赛是检察系统内含金量最高、水平最高、最受社会认可的一项业务竞赛,获得“十佳公诉人”称号是每一位检察干警、公诉人的梦想,同时也是对业务能力的一种肯定,参赛者均是各院业务骨干,无一不摩拳擦掌。面对激烈的竞赛形势、全新的竞赛形式和毫无类似参赛经验的三重考验,张鹏宇用平时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沉着稳定的临场发挥予以应对,经过五轮高强度角逐,最终在全市检察34名公诉精英的激烈对抗中以综合成绩摘得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

 

  成绩只属于过去,更大挑战在未来等待。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