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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勇:以“工匠”之心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
时间:2023-04-15  作者:王春霞 赵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物介绍

付志勇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人物特点

勤钻研、业务精、善监督

最想说的话

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要像工匠一样精雕细琢,为正义殚精竭虑。

从检21年来,他先后在监所科、反贪局、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起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无论岗位如何变换,他都一如既往,勤勤恳恳,恪尽职守,始终以“工匠”之心精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他参与办理的一千多起案件中,无一错案。近年来,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优秀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实现了一名转业军人向一名检察官的华丽转身,他就是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付志勇。

2002年9月,付志勇脱下军装,穿上了检察服,带着部队的优良作风,在项城市检察院默默奋斗到现在。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书记员到员额检察官,从反贪侦查员到出庭公诉人,军人不畏困难、英勇顽强的精神品质,深深地印刻在他日常工作的细节中。

“学习增添了我办好案件的底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全新的工作,付志勇一切从零开始。为了能更迅速的适应检察工作,法律知识匮乏的他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自费购买了许多法律专业书籍,争分夺秒恶补法律专业及检察实务方面的知识,经常通宵达旦地学习,“啃”下一部部检察专业“大部头”。《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法律书籍,他翻得起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先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郑州大学法律本科文凭,后又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顺利取得了办案资格,成为一名检察官。

“法律知识的学习为我增添了办好案件的底气。学习已成为我的习惯。”付志勇回顾自己的学习历程时说。

“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付志勇同志从成为检察官、接过第一本案卷时起,就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每一条承办意见,都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着法律准确实施,关系着嫌疑人的人生。

“检察官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天职,以为民司法为己任,审慎、精准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付志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9年他办理的刘某某等5人盗窃一案,该5人为邻县同村人,经预谋后窜至项城市某乡镇利用乡下逢集,伺机窃取或通过调包窃取赶集的老年人财物。该5名犯罪嫌疑人3人一组、2人一组,分组实施犯罪、伙分赃款。在犯罪数额、案件定性存在认识分歧的情况下,付志勇同志通过多次到案发地走访,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最终找出了案件定性依据,准确认定该5名犯罪嫌疑人为共同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刘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做到了有罪必罚、定罪准确、罚当其罪。2021年,在办理马某某抢劫一案时,面对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只有一名同伙指认且未经辨认、案件发生久远、证据弱的情况,付志勇会同公安侦查人员多次认真研判,通过围绕犯罪嫌疑人遗落在现场的一只鞋子,指导公安机关补查取证。最终,马某某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把黑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作为本院涉黑犯罪检察组的检察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付志勇严格贯彻最高检“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提前介入指导侦办了师某某等30多名残疾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恶大要案。2020年9月,付志勇提前介入上级挂牌督办的项城市郑郭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时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指导公安机关重点从涉黑犯罪案件的四个构成要件补充完善证据,拟定了10多页的补充侦查提纲,最终该案15名涉案成员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提起公诉。2021年7月,主犯时某某以10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2年,执行有期徒刑20年。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付志勇被周口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