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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检察:繁简分流 轻重分道 “快速把脉”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3-09-07  作者:王春霞 朱培连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田某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壹万伍仟元。”8月28日,田某勇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宣判,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到法院判决仅用了7天时间。该案的高效办理得益于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建立。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实现侦诉快结、简案快办,繁案精办。6—8月份,共集中办理简案37件,每起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理时间均不超过5天,简案办理实现效率提升,公平正义“加速”实现

搭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绿色通道”

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必须打通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上下游”。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次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席会,对全面高质量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共同协商、研究,就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分流流程、衔接程序及办理要求等方面达成共识;将符合简案办理条件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帮助信息网络罪等6类案件纳入繁简分流范围;构建以项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为依托,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轮驻检察官、速裁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为架构的“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开通电子卷宗各环节共享、快速流转、网上阅卷全链条流转使用通道

繁简分流“绿色通道”的开通,为简案快办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优化简案快办程序

为跑出简案快办“加速度”,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在规范优化简案快办程序上下功夫。他们将案件分流关口前移,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侦查机关建立繁简分流会商机制,把好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入口关。侦查机关对于6类轻微的刑事案件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分类集中移送,对符合“简案”条件的案件,在卷宗封面加盖“简”字印章,由检察机关集中受理,进入案件办理“快车道”。

在分流关口前移的基础上,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着力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案”,原则上7日以内起诉,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办理时间不超过10天;对于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拘留直接起诉的案件,实行“3+2+2”办理模式(即公安机关从立案到移送起诉为3天时间,检察机关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为2天时间,法院从受理到宣判为2天时间),确保案件在嫌疑人刑拘期限届满前办结。

为有效节约司法成本,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简案统一集中办理。成立简案办案组,对起诉案件简化简案审查报告、起诉书,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实行集中起诉、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确保简案在10日内审结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简案办案组对轻微刑事案件中拟做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全部集中听证、集中送达;做好相对不起诉工作“后半篇文章”,通过集中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做实“行刑衔接”,并联合公安机关依据不同的罪名“精准施教”,分批次对相对不起诉人员集中开展教育训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