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新媒体
项城检察微信
项城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党建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工作责任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市直机关工委、本院党组(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本院机关党建任务落实。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本院党组(党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部署要求,谋划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检察长完成工作任务。

  2、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优选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缴纳使用管理等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5、协助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于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6、开展创新争优活动,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发现、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我院机关党委下设10个支部,截止2020年11月,共有党员130人,其中在岗党员90人、离退休党员40人。分别是第一支部:办公室;第二支部:政治处;第三支部:第一检察部;第四支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支部:第三检察部;第六支部:第四检察部;第七支部:第五检察部;第八支部:综合业务部;第九支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第十支部:老干部支部。支部书记由现部门领导担任,各支部完成了支部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