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机关党建创新提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周 威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 李 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智军 党组副书记
田 立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 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春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栾永杰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宗艳春 检委会专职委员
吴子林 检委会专职委员
张新芳 检委会专职委员
成 员: 刘 军 办公室主任
陈志兴 政治部副主任
赵陆海 第一检察部主任
靳学习 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海成 第三检察部主任
冷 静 第四检察部主任
郭晓光 第五检察部主任
金一村 综合业务部主任
吴继华 机关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成员:吴继华、刘军、陈志兴、张之语、王春霞、朱燕、郭新兰。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党组负责,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抓党建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 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支部按章依规工作。充分发挥支部作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健康发展。
(三)明确职能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在履行好检察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主动思考研究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尽心尽力把机关党建抓好落实。
(四)以上率下、以下督上,形成良性建设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充分履行党员义务、责任,稳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开拓创新、创先争优。督查领导党员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加大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建工作的凝聚力、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筑牢党的战斗堡垒,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抓机关党建生动活泼的局面。
中共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9月3日